5月30日,记者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共治,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西安市财政局起草了《西安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6月26日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通过书面、热线、邮件等多种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
据介绍, 本《办法》适用于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名义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举报人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的工作。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件、30万元以上罚没款(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和)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办法》,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书面材料、12315平台、12345平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形式,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名或匿名举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重大违法行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一级举报奖励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奖励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三级举报奖励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此外,对于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值得一提的是,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单笔奖励金额20万到50万(不含50万)的,应经办案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确定。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后,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同一案件多人举报人优先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根据《办法》,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查处结案,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同一案件有两个及以上举报人,且分别以同一事项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按举报人数平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有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对标签、说明书等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公众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举报等。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