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上传“翘头”短视频
泉州网6月15日讯(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缘 文/图)驾驶改装电动车在马路上狂飙、“翘头”、炫技,更有甚者还拍成视频炫耀,“鬼火少年”的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最近这段时间,交警部门持续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监控拍下“鬼火少年”的危险驾驶行为
(资料图片)
马路狂飙“翘头”5名未成年人被查
近期,鲤城交警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几名“鬼火少年”在辖区笋江路、池峰路、南环路等路段骑行改装车。这些少年不但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未佩戴安全头盔,在车流中随意穿梭、逆行,还频繁做出“翘头”等危险动作,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经过研判,鲤城交警快速锁定了监控视频中的驾乘人员代某、陈某、贾某、吴某和徐某,5人均是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仅14岁。
经查,2023年5月2日,吴某于江滨南路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实施“翘头”等危险行为;5月20日,贾某在池峰路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实施“翘头”等危险行为;5月22日,吴某在南环路驾驶改装电动车实施“翘头”等危险行为,代某、徐某为乘车人员。
鲤城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约谈了几名少年及其监护人。这些少年对自己驾乘改装电动车在道路上飙车、“翘头”等行为供认不讳。他们驾驶的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有的是从朋友处借来的,有的是自己购买并私自改装的,最快车速能达到每小时100千米以上,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这次约谈的几名少年中,有两人曾因骑车摔伤,他们飙车炫技的原因有的是追求速度和刺激,有的是虚荣心作祟,有的则是盲目跟风。经过民警的查处和教育,几名少年逐一签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再做出危险行为。家长们也表示将进一步履行好看管义务,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铁骑拦下在马路上“翘头”炫技的少年
石狮少年频“翘头” 还上传抖音“吸粉”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石狮市区有一少年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耍酷炫技。
在抖音上的一段视频中,一名少年驾驶机动车在路上频频耍酷,非但未佩戴安全头盔,且不停地做“翘头”等炫技动作,相当危险。民警通过研判,将嫌疑人陈某传唤到案进行询问。
经查,该驾驶员陈某是某学校初三的学生,未满16周岁,为寻求刺激与同伴在机动车道上“翘头”行驶并将视频发至短视频平台。
最终,民警依法对陈某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并对陈某及其家长进行了教育引导,要求陈某及其家长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骑车炫技被查 泉港5少年写下保证书
5月29日凌晨1时30分许,泉港交警大队铁骑队在锦绣街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少年骑电动摩托车在路上“翘头”炫技,且未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铁骑队员在诚峰路将其拦下。经调查,郑某为未成年人,当晚与同样是未成年人的陈某等三人相约驾驶电动摩托车到峰尾码头闲逛。车辆行驶到锦绣街路段时,郑某开始“花式炫技”。最终,民警对郑某、陈某等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同时郑某现场写下保证书,二人也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今后一定守法出行。
5月30日晚,陈某新、陈某城驾驶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做漂移、“翘头”等危险动作,且驾驶途中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很快就被泉港交警大队铁骑队员查获。民警对陈某新、陈某城进行安全教育,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两人均写下安全行车保证书,表示今后一定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提醒
马路不是游乐场上路就要守规矩
交警介绍,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尚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加上他们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往往容易出现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超员、耍酷炫技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更有可能因处置不当导致不幸的发生。
交警提醒,高考结束后,孩子外出聚会、游玩,放松心情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请家长看好自家的机动车,尽到监管责任,不要让自家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请广大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切勿在马路上飙车、炫技、“炸街”,切勿酒后驾车。